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每日优鲜公司员工受贿案正式宣判,涉案员工倪某、陈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分别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

每日优鲜采购部员工因受贿被判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倪某在北京每日优鲜商务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供货商上海秉尧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陆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 143万余元,为陆某所在公司谋取利益。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陆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北京每日优鲜商务有限公司采购经理陈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为此,倪某和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引入上海秉尧贸易有限公司与每日优鲜签订采购协议,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为该公司提供相应的资源倾斜和经营便利。倪某还以亲属名义成立公司,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公司纳为每日优鲜供应商,以虚设交易环节、抬高商品价格等方式侵占公司钱款。

案发后,被告人倪某于2020年6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陆某辉于2020年6月29日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二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示显示,每日优鲜原采购经理倪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约143.4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其中尚未退缴的为4105.65元,应继续追缴。涉案供货商陆某辉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人民币4万元。

冻结于陈某名下银行账户内人民币12.88万元及所产生孳息,依法予以没收。扣押于公安机关的苹果11Pro型手机一部、华为mate30pro型手机一部,作为证物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保存。

每日优鲜风控部还特别强调,持续发布多起贪腐典型案件和警示教育通报,重点打击商业贿赂领域,广大公司员工应深刻警醒、引以为鉴。一直以来,每日优鲜风控监察部对涉及贪腐的相关责任人员,一个也不放过,涉嫌违法犯罪者均已移送司法机关。